18安工安全生產(chǎn)法試題36題:勞動合同制度
2018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chǎn)法及相關法律知識》考試第36題試題以及網(wǎng)校答案解析:
36.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 )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A.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B.違章指揮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
C.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D.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
【答案】B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網(wǎng)校老師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勞動合同制度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具體權(quán)利義務。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參見教材P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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