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度評價法
危險度評價法是借鑒日本勞動省“六階段”的定量評價表,結合我國國家標準等技術規(guī)范標準,編制了“危險度評價”取值表,規(guī)定了危險度有物質、容量、溫度、壓力和操作等5個項目,其危險度分別按A:10分,B=5分,c=2分,D=0分賦值記分,由累計分值確定單元危險度。
16點以上為l級,屬高度危險;
11~15點為2級,須同周圍情況與其他設備聯(lián)系起來進行評價;
1~10點為3級,屬低危險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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