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關于概算調整的時間
如何選擇概算調整的時間,既與概算的作用有關,也與項目的審計有關,其調整時間有以下幾種情況:
6.1概算批復后,施工圖預算批復之前。施工圖預算審查后,若明顯存在超概的問題,即進行概算調整。該方案|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對于充分體現(xiàn)批復概算是項目實施投資控制的最高限額,批復預算是項目實施的控制依據(jù),對加強項目投資控制有重要的促進作用,但此階段還處于項目工作前期,對項目實施過程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無法充分考慮,可能會產生多次調概或概算調高了項目實施費用又節(jié)余了的情況。
6.2在項目實施半年后進行調概。該方案是在施工單位已進場,工程復測工作也已完成,地質狀況基本已探明的情況下進行調概。該方案基本達到概算作為最高限額宏觀控制的目的,又基本反映了工程項目的所需的費用。但對于工期較長的項目,開工半年后,雖然建設項目各項工作已全面展開,但可能還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發(fā)生一些重大變更,如果這些變更不能在已調整概算的預備費里解決,可能會引起二次調概,會給項目的管理又帶來新的問題;也有可能對招標節(jié)余的利用考慮不到位,前期表現(xiàn)為超概項目,后期也有可能為節(jié)余項目,使調概后的項目節(jié)余又較多,造成不好的影響。
6.3在路基工程基本成型的情況下進行調概工作。路基工程基本成型后,工程費用是否超概已經(jīng)很明朗了,這時進行概算調整相對于方案二,不確定因素已基本消除,調概基本能控制項目實施費用,調概只會有一次;但對于超概較大的項目,由于銀行貸款額度是按照批復概算進行的,調概太晚,會導致項目由于資金缺乏而陷入停工困境,直接影響項目的進度。
6.4項目交工驗收后進行調概。項目交工驗收后,各項費用已很清楚,調概可真實反映項目實施所需的費用,只會有一次調概;但會造成“秋后算帳”的印象,反正費用已發(fā)生了,認也得認,不認也得認,調概完全是一種程序性的工作,不能發(fā)揮概算作為工程建設投資最高限額的作用,會造成一種調概是滿足審計需求的印象,同時也會出現(xiàn)方案三資金不能及時籌措的問題。
在綜合考慮上述方案后,傾向于在工程項目交工驗收后,竣工驗收前進行調概,且只能調整一次,并通過加強項目實施過程設計變更的管理,通過嚴格設定調概條件來控制項目實施過工程費用的隨意增加,從而達到控制投資的目的。但考慮到有些項目由于資金原因不可能等到交工驗收,需要提前調概;一些項目技術難度很大,概算不可能一次調整到位的情況,在辦法中對調概的時間、調概的次數(shù)沒有涉及,可根據(jù)項目的實際情況靈活掌握。
7、關于調整概算費用的限制
根據(jù)國家基本建設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初步設是計概算與工可批復估算的誤差不得大于10%。如果概算超過工可批復估算的10%,要么必須將概算控制在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允許幅度范圍之內,要么需重新報批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目前,為了能盡快上項目,有一些效益不好的項目盡可能壓低工可估算投資,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已基本達到批復工可估算允許幅度范圍,如果要調概,肯定會超批復工可估算允許幅度范圍。從部里近年來批復調概項目的統(tǒng)計,超批復工可估算20%以上的項目有8項,超批復工可估算10~20%的項目有10項,超批復工可估算0~10%的項目有8項,約有2/3以上的項目超出了批復工可估算允許幅度范圍。若嚴格執(zhí)行國家基本建設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很多項目的概算根本就無法調。因此,在辦法中沒有提及調概最大的幅度。
8、關于調整概算編制的方法
8.1按現(xiàn)行概算編制辦法同口徑進行編制
這種調整方法也有兩種:
8.1.1與概算項目完全一致的概算形式。變更量,市場價,計列相應的建設單位管理費、貸款利息及預備費;
8.1.2概算形式。變更量,合同價,計列相應的建設單位管理費、貸款利息及預備費。
8.1.3調整概算總費用中,對于設計變更增加費用應先扣除招標節(jié)余費用,不足部分用預備費余額解決,剩余費用列入|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概算調整費用。
8.2按概算項下掛工程量清單方式編制調整概算
調整內容以合同和按部設計變更管理辦法規(guī)定要求進行的設計變更為依據(jù),在對項目建設過程發(fā)生費用審查的基礎上,按概算項所包含的工程內容,將工程量清單及變更的費用進行歸類匯總,得到調整概算項的費用。
第一種方法有可能會導致概算費用調高了、項目實施還節(jié)余了;如果將所有可能發(fā)生的費用弄清楚再編制調整概算,則與第二種方法相同。
第二種方法反映的是項目實際應發(fā)生的合理費用,是一種算總賬的方法。在該方案中調整概算不反映施工技術裝備費、計劃利潤、稅金,與項目的審計內容是—致的;另外,由于項目已交工驗收或工程量基本明確,預備費也就沒有必要再計。
綜合考慮上述兩種方法,辦法中采用第二種方法做為調整概算的編制方法。
9、結語
為了防止辦法出臺后,各個項目都可能提出自己充分的理由來爭取調概。辦法對調概的報審作了嚴格規(guī)定。同時,辦法對調整概算的表格形式也作了規(guī)范?傊饭こ谈牛A)笪管理辦法的出臺,規(guī)范了概算調整行為、明確了概算調整范圍、調整方法、調整時段及審查批復程序。使項目概算更加合理地反映建設工程造價,加強了對工程初步設計概算的執(zhí)行與管理,規(guī)范了在建工程調整概算的編制、審查管理工作。加強了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造價管理和投資控制,對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靜態(tài)控制、動態(tài)管理,真實反映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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