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驗收備案
我國實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1.建設單位應當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guī)劃、公安消防、環(huán)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備案。
2.備案部門在收到備案文件資料后的15日內,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工程,在驗收備案表上加蓋“竣工驗收備案專用章”,并將一份退建設單位存檔。
發(fā)現(xiàn)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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