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合同-二建法規(guī)高頻考點
2020年二級建造師報名在即,考生們都在積極備考,擔憂許多考生可能在這個階段會不知從何下手來進行學習,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的一些高頻考點,希望對考生們有所幫助。
無效合同
【考點精講】
一、無效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合同內容或者形式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因而不能產生法律約束力,不受法律保護的合同。
特征:具有違法性、不可履行性和自訂立之時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三特征。
(一)無效合同的類型
1.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二)無效的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約定免除或者限制其未來責任的合同條款;免責條款無效是指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免責條款。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三)建設工程無效施工合同的主要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2.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名義的;
3.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四)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無效的合同或被撤銷的合同自始至終沒有法律約束力。
2.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如清理、結算、仲裁條款)。
4.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無效施工合同的工程款結算
1.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2.驗收不合格:修復后驗收合格,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發(fā)包人支付工程款;修復后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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