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堰施工的一般規(guī)定-二建市政實務考點
2020年二級建造師報名在即,考生們都在積極備考,但有許多考生可能在這個階段會不知從何下手來進行學習,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管理與實務》的一些知識點與考點,希望對考生們有所幫助。
考點:圍堰施工的一般規(guī)定
(1)圍堰高度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xiàn)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例題】圍堰使用期間河流的常水位為+2.0m,可能出現(xiàn)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為+3.0m,則該圍堰項的最低標高應為(?。?。
A.+2.5m
B.+3.0m
C.+3.5m
D.+4.0m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各類圍堰施工要求。因為圍堰的高度應高出施工期間可能出現(xiàn)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本題中可能出現(xiàn)的最高水位為3.0m,因此,圍堰頂?shù)臉烁邞獮?.5~3.7m,最低標高為3.5m。故答案為C。
(2)圍堰應減少對現(xiàn)狀河道通航、導流的影響。對河流斷面被圍堰壓縮而引起的沖刷,應有防護措施(包括河岸與圍堰外邊坡)。
(3)堰內(nèi)平面尺寸應滿足基礎施工的需要。
(4)圍堰要求防水嚴密,不得滲漏。
(5)圍堰應便于施工、維護及拆除。圍堰材質(zhì)不得對現(xiàn)況河道水質(zhì)產(chǎn)生污染。
【口訣:高度、影響、尺寸、防水、施維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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