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報價的編制方法
一、概念
編制人:投標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
依據(jù):發(fā)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施工設計圖紙,結合工程項目特點、施工現(xiàn)場情況及企業(yè)自身的施工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等。
規(guī)定:投標價是投標人希望達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價格,但不能高于招標人設定的招標控制價。
二、投標價的編制原則
1.投標報價由投標人自主確定,但必須執(zhí)行《計價規(guī)范》的強制性規(guī)定。
2.投標報價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個別成本,說明)
3.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
4.投標報價要以招標文件中設定的承發(fā)包雙方責任劃分,作為設定投標報價費用項目和費用計算的基礎。
5.應該以施工方案、技術措施等作為投標報價計算的基本條件。
三、投標價的編制與審核
1.綜合單價
應包括招標文件中劃分的應由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范圍及其費用,招標文件中沒有明確的,應提請招標人明確。
2.單價項目
(1)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
確定綜合單價的依據(jù)。
【補充】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必須載明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五項)
表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工程名稱:標段: 第頁共頁
序號 | 項目編碼 | 項目名稱 | 項目特征描述 | 計量單位 | 工程量 | 金額 | ||
綜合單價 | 合價 | 其中:暫估價 | ||||||
注:為計取規(guī)費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設“其中:定額人工費”

(2)企業(yè)定額:人、材、機消耗量
(3)資源可獲取價格:人、材、機單價
(4)企業(yè)管理費費率、利潤率
(5)風險費用
投標人承擔的風險納入綜合單價。
在施工過程中,當出現(xiàn)的風險內容及其范圍(幅度)在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范圍(幅度)內時,綜合單價不得變動,合同價款不作調整。
(6)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
材料、設備暫估的單價,計入綜合單價。
3.總價項目
投標人應根據(jù)自身編制的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確定措施項目,投標人根據(jù)投標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調整和確定的措施項目應通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
安全文明施工費,不可競爭性費用。
4.其他項目費
暫列金額 | 按招標人提供的金額填寫,不得變動 | |
暫估價 | 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 | 必須按照招標人提供的單價計入清單項目綜合單價 |
專業(yè)工程暫估價 | 必須按照招標人提供的金額填寫 | |
計日工 | 量:招標人提供的其他項目清單中的暫估數(shù)量 價:自主確定的綜合單價(不包括規(guī)費和稅金) | |
總承包服務費 | 招標文件列出分包專業(yè)工程內容和供應材料、設備情況,按照招標人的要求自主確定 |
5.規(guī)費和稅金
必須按國家或省級、行業(yè)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計算,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6.投標總價
總價應當與組成招標工程量清單的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guī)費、稅金的合計金額相一致,不能進行投標總價優(yōu)惠(或降價、讓利),投標人對投標報價的任何優(yōu)惠均應反映在相應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中。
【總結】
不可競爭性費用:安全文明施工費、規(guī)費、稅金
不能自主報價:暫列金額、暫估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