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級建造師備考法規(guī)知識點:與土地相關的物權
2022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大家準備的怎么樣了?法規(guī)備考高頻考點你學會了嗎?這些知識點很重要,快和小編一起來學習吧!
與土地相關的物權:
1.土地所有權(公有制兩種形式)
項目 | 內容 |
全民所有制 (國有土地) | 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權力 城市市區(qū)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無居民海島、礦藏、水流、海域屬于國家所有 |
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集體土地) | 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jīng)營為基礎、統(tǒng)分結合的雙層經(jīng)營體制 農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農業(yè)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jīng)營制度 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 |
2.建設用地使用權
(1)概念:建設用地使用權只能存在于國有土地上,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設立:
1)建設用地使用權可在地上、地表、地下分別設立
2)可采用出讓或劃撥兩種方式
3)設立應申請登記,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
4)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續(xù)期和消滅
【關注點】建設用使用權的流轉
(1)方式包括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抵押等
(2)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
(3)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余期限
(4)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5)附著其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設施一并處分(房隨地走)
【關注點】建設用使用權的續(xù)期
(1)住宅用地-自動續(xù)期
(2)非住宅用地-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
(3)地上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依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
3.地役權
(1)概念:為使用自己不動產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的約定利用他人不動產的權利,是用益物權
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2)地役權的設立:
1)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非強制要求登記
2)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登記
3)未經(jīng)登記的,地役權有效,但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4)注意建設用地使用權必須登記后生效,是強制的規(guī)定
(3)地役權的變動-不得單獨轉讓
需役地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 | 供役地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部分轉讓時 |
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 | 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