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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20:調解的規(guī)定
【考頻指數(shù)】★★★★
【考點精講】
主要方式有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法院調解和專業(yè)機構調解。
一、人民調解
(一)原則和人員機構
原則:當事人自愿、平等、合法、尊重當事人權利。
人民調解的組織形式:人民調解委員會
1.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下設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自治組織;
2.在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進行工作;
3.由3-9人組成,設主任1人,必要時可以設副主任。
(二)程序與調解協(xié)議
1.程序:
(1)當事人申請調解;
(2)人民調解委員會主動調解;
(3)指定調解員或由當事人選定調解員進行調解;
(4)達成協(xié)議;
(5)調解結束。
2.方式:可書面可口頭,也可由人民調解員記錄協(xié)議內容。
3.人民調解的效力與司法確認
(1)效力:具有法律約束力,但無強制力。一方不履行,可以追究違約責任,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共同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確認后有強制力,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二、行政調解
1.種類:基層人民政府:即鄉(xiāng)、鎮(zhèn)政府對一般民間糾紛的調解。
國家行政機關對某些特定民事、經濟、勞動糾紛進行調解。
2.效力: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
三、仲裁調解
1.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再作出仲裁;
2.雙方簽收后的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及時作出裁決。
四、法院調解
1.效力
(1)法院調解也是自愿的。屬于訴訟內調解;
(2)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2.可以不制作調解書的情況
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調解維持收養(yǎng)關系的案件;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
五、專業(yè)機構調解:由具有獨立調解規(guī)則的機構調解。
專業(yè)調解機構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對當事人雙方均有約束力。
【速記點評】本知識點為重要考點,內容較易理解。
【經典例題】
1.張某在現(xiàn)場作業(yè)時不慎將左手無名指壓斷,在項目經理的調解下,張某與雇主達成協(xié)議約定:“雇主一次性向張某支付5000元作為補償,張某放棄訴訟的權利”?,F(xiàn)張某表示反悔,則說法正確的是( )。
A.該協(xié)議是無效的
B.該協(xié)議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
C.張某可以起訴
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調解的規(guī)定。調解協(xié)議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具有強制約束力。
2.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解決爭議的方法只能為調解。當糾紛發(fā)生后,若一方堅決不同意調解,此時爭議解決方式為( )。
A.和解
B.調解
C.訴訟
D.仲裁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調解的規(guī)定。調解和仲裁都必須雙方自愿,如調解不愿意,且解決爭議的方式也沒有約定仲裁,提交仲裁協(xié)議或寫明仲裁條款,則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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