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建工程法規(guī)考點知識:行政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5月25-26日,考生們是否做好準備了呢?在考試之前建設工程教育為考生們整理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考試知識點,希望成為考生們備考二級建造師考試的得力小助手。
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工程法規(guī)》考點知識:行政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資料已經(jīng)準備好啦,大家快來學習吧!
二建工程法規(guī)考點知識:行政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
行政復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請求法定的行政復議機關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適當性的法律制度
行政訴訟: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請求法院對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依法裁判的法律制度(民告官)
(一)行政復議的基本特點
1.提出行政復議的必須是認為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主體;
2.當事人提出行政復議,必須是在行政機關已經(jīng)作出行政決定之后;
3.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規(guī)定向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4.行政復議以書面審查為主,以不調(diào)解為原則,行政復議的結論作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5.當事人不服的,一般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行政訴訟的主要特征
1.行政訴訟是法院解決行政機關實施具體行政行為時與其它主體發(fā)生的爭議;
2.行政訴訟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法律救濟的同時,具有監(jiān)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的功能;
3.行政訴訟的被告與原告是恒定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機關,原告則是作為行政行為相對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
【例題·多選題】建設工程民事糾紛的處理方式包括( )。
A.行政調(diào)解
B.仲裁調(diào)解
C.行政復議
D.訴訟
E.和解
『正確答案』ABD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民事糾紛的法律解決途徑。民事糾紛有四種處理方法,分別是和解、調(diào)解、仲裁和訴訟。行政糾紛有兩種處理方法,分別是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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