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1 08:56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一)建筑安裝工程費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組成。
(二)為適應建筑安裝工程招標投標競爭定價的需要,將原其他直接費和臨時設施費以及原直接費中屬工程非實體消耗費用合并為措施費。措施費可根據專業(yè)和地區(qū)的情況自行補充。
(三)將原其他直接費項下對建筑材料、構件和建筑安裝物進行一般鑒定、檢查所發(fā)生的檢驗試驗費列入材料費。
(四)將原現場管理費、企業(yè)管理費、財務費和其他費用合并為間接費。根據國家建立社會保障體系的有關要求,在規(guī)費中列出社會保障相關費用。
(五)原計劃利潤改為利潤。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