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4 19:16 建設工程教育網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一、分戶驗收的條件
1.工程已完成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工作量。
2.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驗收合格。
3.工程質量控制資料完整。
4.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均符合要求。
5.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二、分戶驗收前的準備工作
1.建設單位負責成立分戶驗收小組,組織制定分戶驗收方案,進行技術交底。
2.配備好分戶驗收所需的檢測儀器和工具,并經計量檢定合格。
3.做好屋面、廁浴間、外窗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試驗的準備工作。
4.在室內地面上標識好暗埋的各類管線走向和空間尺寸測量的控制點、線;配電控制箱內電氣回路標識清楚,并且暗埋的各類管線走向應附圖紙。
5.確定檢查單元。
6.建筑物外墻的顯著部位鑲刻工程銘牌。
三、分戶驗收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建設單位參驗人員應為項目負責人、工程建設專業(yè)技術人員;
2.施工單位參驗人員應為建造師(項目經理)、質量檢查員、施工員等執(zhí)業(yè)資格;
3.監(jiān)理單位參驗人員應為總監(jiān)理工程師、相關專業(yè)的監(jiān)理工程師、監(jiān)理員。
四、分戶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檢查項目應符合本規(guī)程的規(guī)定。
2.每一檢查單元計量檢查的項目中有90%及以上檢查點在允許偏差范圍內,最大偏差應在允許偏差的1.2倍以內。
3.分戶驗收記錄完整。
五、分戶驗收時應形成下列資料:
1.驗收過程中應按附錄A填寫《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記錄表》。
2.分戶驗收結束后應按附錄B填寫《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匯總表》。
分戶驗收資料應單獨整理、組卷,隨施工技術資料一并歸檔。
六、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處理:
1.施工單位制訂處理方案報建設單位審核后,對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進行返修或返工。
2.處理完成后,應對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組織驗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當返修或返工確有困難而造成質量缺陷時,在不影響工程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況下,建設單位應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2001)第5.0.6條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存入分戶驗收資料。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