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設備工程合同的履約管理—變更和索賠
第一節(jié) 設備工程合同的變更與終止管理
一、設備工程合同的變更管理
如果是業(yè)主提出變更要求的,宜事先和承包人就索賠事宜協(xié)商好,須經過監(jiān)理機構簽發(fā),要求承包商按變更令的內容實施變更。
由于承包商提出合理化建議或者因客觀條件的原因,提出對設備工程合同進行變更,經過監(jiān)理機構審核,報經業(yè)主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在設備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發(fā)現設計圖紙的錯誤,需由設備監(jiān)理工程師給予澄清。必要時可提請業(yè)主通知設計單位變更。
二、設備工程合同的結算與終止
設備工程驗收合格,應對工程的價格進行結算。進行結算時,雙方應就完成的工作量和發(fā)生的合同變更包括各項索賠按照合同辦理結算手續(xù)。此時,業(yè)主應退回承包商的履約保函。
由于設備工程項目都有質量保證期,一般為一年,因此,業(yè)主在進行結算時需扣留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期結束,業(yè)主應根據實際情況退回承包商的質量保證金。至此,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義務全部履行完畢,設備工程合同終止。
第二節(jié) 設備工程合同的索賠管理
一、設備工程合同的索賠管理概述
1.設備工程合同索賠的概念
索賠的定性和定量是以當事人的實際損失為根據,體現合理補償的原則,而不是“懲罰”。
二、設備工程合同索賠的構成條件、事由和依據
1.設備工程合同索賠構成條件
。1)出現索賠事由
。2)索賠方發(fā)生實際損失
。3)索賠方無責任
。4)符合索賠依據
2.設備工程項目合同索賠事由
。ㄔ瓌t:非乙方原因,詳細的請見教材)
3.設備工程合同索賠依據
索賠依據具有合法性,真實性,完備性。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