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考試《生產技術》:礦山水害及其防治技術
四、礦山水害及其防治技術
?。ㄈ┑V井防治水技術措施
5.礦山排水
?。?)煤礦。
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 h內排出礦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和其他用水)。
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 h內排出礦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
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可在主泵房內預留一定數量的水泵位置。
必須有工作、備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 h內排出礦井24 h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水管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在20 h內排出礦井24 h的最大涌水量。
(四)礦井水災的預測和突水預兆
2.礦井突水預兆
?。?)一般預兆
1)煤層變潮濕、松軟;煤幫出現滴水、淋水現象,且淋水由小變大;有時煤幫出現鐵銹色水跡;
2)工作面氣溫降低,或出現霧氣或硫化氫氣味;
3)有時可聞到水的“嘶嘶”聲;
4)礦壓增大,發(fā)生冒頂片幫及底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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