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造價工程師《法規(guī)》教材考點:債的發(fā)生根據(jù)
285、債的發(fā)生根據(jù):合同;無因管理;不當?shù)美?;侵權?/p>
286、債的擔保: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287、民法通則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拆訟時效期間為2年。對于下列拆訟,其時效期間為1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質量不合格商品示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產(chǎn)被丟失或者損毀的;合同法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或者申請仲裁的,其拆訟時效為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