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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3 11:27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師考試 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依法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投標的個人適用本法有關投標人的規(guī)定。
2.2.1 投標人的分類及具備的條件
分類: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
條件:
(1)響應招標:稱為潛在投標人
(2)參與投標競爭:遞交投標文件后,稱為投標人
2.2.2 投標人的資格條件
(1)國家對不同行業(yè)及不同主體的投標人資格條件的規(guī)定
工程建設項目條件: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yè)、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jīng)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yè)人員;
(三)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破產(chǎn)狀態(tài);
(四)在最近三年內(nèi)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nèi),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招標人在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中規(guī)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不得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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