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輔導資料:借款合同
第九章 借款合同
定義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本課程只介紹民間(自然人)借貸。
生效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訂立合同時不生效)
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shù)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