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吉人社字〔2010〕190號
關于2010年度全國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長白山管委會勞動人事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國物業(yè)管理師資格、下半年二、三級英語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物業(yè)管理師報名時間及方式
上述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ㄒ唬┪飿I(yè)管理師網上報名時間和要求:2010年8月21日至9月2日。
考生登陸省職考辦網站(www.jlzkb.com)報名。網上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qū)?忌磳俚卦瓌t報名,。ㄖ校┲瘪v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ㄖ校┲遍L春市考區(qū)”,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qū),長白山管委會及。ㄖ校┲瘪v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qū)。
2.選擇考試?忌鶕枰x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科目。
3.填報信息?忌鷳鐚、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級別、專業(yè)等,責任自負。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忌诰W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
。ǘ┈F場確認時間、地點和辦法:
物業(yè)管理師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8月23日至9月3日(省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休息)。
網上報名后,考生須按時到所選考區(qū)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選擇省(中)直考區(qū)報名的考生,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地點為省職考辦3樓報名大廳,地點:長春市南關區(qū)南環(huán)城路1958號。請點擊--查看或 查找/.選擇各市(州)考區(qū)報名的考生,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地點由當地職考部門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和考生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和相關證書原件(二、三級英語筆譯翻譯和計算機技術與軟件考試除外)。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ㄈ┪飿I(yè)管理師網上繳費時間:2010年8月23日至9月5日。
經現場確認后,考生按收費標準(見附件1)自行在網上繳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忌U費后概不退費。
。ㄋ模┪飿I(yè)管理師準考證打印
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省職考辦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
二、物業(yè)管理師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備注 | ||
物 業(yè) 管 理 師 | 10月23日 | 上午 9:00-11:30 物業(yè)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 2:00-4:30 物業(yè)經營管理 | 《物業(yè)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yè)管理實務》科目為客觀題與主觀題混合試卷,使用專用答題卡作答,實行網絡評卷,考生在答題前須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在指定的答題區(qū)域內作答,超出答題區(qū)域的作答無效。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 ||
10月24日 | 上午 9:00-11:30 物業(yè)管理綜合能力 下午 2:00-4:30 物業(yè)管理實務 | ||||
四、物業(yè)管理師成績發(fā)布及證書領取
按照國家部署,省職考辦網站發(fā)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荚嚭细袢藛T證書領取辦法是,在。ㄖ校┲笨紖^(qū)報名的,到省職考辦領;在各市州考區(qū)報名的,按當地職考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領取證書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和網上打印的成績通知單。
五、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根據原人事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3號),考生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以及因考試作弊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六、考試用書
。ㄒ唬┪飿I(yè)管理師考試用書與省建設廳住宅與房地產處聯系。
七、工作要求
。ㄒ唬┱J真做好考試服務工作,為考生提供優(yōu)質快捷的服務。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復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ǘ﹪栏窨荚嚬芾,嚴肅考風考紀,確?荚嚢踩。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原人事部3號令,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考試作弊的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凡替考、使用假證件、通訊工具、違反規(guī)定翻閱參考資料、互相交換試卷、抄襲、協助他人抄襲等考試作弊的考生,取消考試成績,2周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注 | |
報名費 | 考務費 | |||
物業(yè)管理師 | 13元/人 | 《物業(yè)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和《物業(yè)經營管理》每人每科考試費61元,《物業(yè)管理綜合能力》和《物業(yè)管理實務》每人每科考試費66元。 |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物業(yè)管理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9]767號)和吉價收函[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附件2:
吉林省2010年可報考免試1科或3科人員名單
序號 | 地區(qū) | 姓名 | 工作單位 |
1 | 吉林省 | 袁海山 | 長春硅谷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
2 | 吉林省 | 張萬斌 | 吉林錦東住宅產業(yè)集團物業(yè)公司 |
3 | 吉林省 | 郭 威 | 大連萬達集團長春物業(yè)公司 |
附件3: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
序號 | 院校名單 | 序號 | 院校名單 |
1 | 北京大學 | 21 | 黑龍江大學 |
2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22 | 南京師范大學 |
3 | 南開大學 | 23 | 蘇州大學 |
4 | 復旦大學 | 24 | 華東師范大學 |
5 | 同濟大學 | 25 | 中國海洋大學 |
6 | 上海交通大學 | 26 | 湖南大學 |
7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27 | 北京語言大學 |
8 | 南京大學 | 28 | 對外經貿大學 |
9 | 廈門大學 | 29 | 山東大學 |
10 | 中南大學 | 30 | 東北師范大學 |
11 | 湖南師范大學 | 31 | 武漢大學 |
12 | 中山大學 | 32 | 北京師范大學 |
13 | 西南大學 | 33 | 吉林大學 |
1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34 | 四川大學 |
15 | 解放軍外國語學院 | 35 | 大連外國語學院 |
16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36 | 西安外國語學院 |
17 | 首都師范大學 | 37 | 天津外國語學院 |
18 | 福建師范大學 | 38 | 四川外語學院 |
19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39 | 延邊大學 |
20 | 河南大學 | 40 | 華中師范大學 |
附件4:
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姓名 | 性別 | 所在學校 | |||
身份證號 | 學號 | ||||
在 讀 證 明 |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yè)(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 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學校教務處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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