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jié) 我國建設項目的主要內容
一個建設項目從建設前期工作到建設、投產,要經歷幾個循序漸進的階段,每個階段都有自身的工作內容。根據我國現行規(guī)定,一般大中型項目的建設包括以下7項內容:
1.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長遠規(guī)劃,結合行業(yè)和所在地區(qū)發(fā)展規(guī)劃的要求,提出項目建議書;
2.在勘察、試驗、調查研究及詳細技術經濟論證的基礎上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3.根據項目的咨詢評估情況,對建設項目進行決策;
4.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設計文件;
5.初步設計經批準后,做好施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6.組織施工,并根據工程進度,作好生產準備;
7.項目按批準的設計內容建成,經投料試車驗收合格后,正式投產,交付生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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