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是指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計算后,因法定事由的發(fā)生,阻礙了時效的進行,致使以前經過的時效期間全部無效,待中斷時效的事由消除之后,其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民法通則》第140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有:
(1)權利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法院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又裁定駁回或當事人自行撤訴不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2)權利人提出要求。權利人可以向債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也可以向與債務有責任關系的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提出要求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方式、口頭的方式等。例如,A公司欠B公司工程款300萬元,約定在2000年5月31日前付清。但期滿時A公司分文未付,其訴訟時效期間應從2000年6月1日起計算至2002年5月31日屆滿,2001年3月10日,B公司派員催促A公司付款。因此,B公司的催促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期間自2001年3月11日起重新計算,直到2003年3月10日才屆滿。
。3)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債務,同意的形式可以是口頭承諾、書面承諾等。
應當注意:訴訟時效期間雖然可因權利人多次主張權利或債務人多次同意履行債務而多次中斷,且中斷的次數(shù)沒有限制,但是,權利人應當在權利被侵害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0年的時間內提起訴訟,否則,在一般情況下,權利人之權利不再受法律保護!睹穹ㄍ▌t》第137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lián)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