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線型組織結構的基礎上,演化出多種組織結構形式,如職能型組織結構、項目型組織結構、事業(yè)部制式組織結構等。以下對前兩種組織結構形式進行簡單說明。
(1)職能型組織結構
職能型組織結構自上而下實行垂直領導,指揮與管理職能基本上由主管領導獨立執(zhí)行,各主管人員對所屬單位的一切問題負責,不設職能機構,只設職能人員協(xié)助主管人員工作。這種組織結構的長處是決策迅速、命令統(tǒng)一、機構簡單、權責分明、組織穩(wěn)定;它的不足之處是組織缺乏彈性,下級對上級絕對服從,缺乏民主,容易造成獨斷專行。同時由于它要求主管領導者熟悉所管轄范圍的全部業(yè)務,對主管領導者在管理知識和專業(yè)技能方面要求較高。
在這種組織系統(tǒng)中也會有項目,項目的實施一般總是需要各職能部門的共同配合,共同完成。在這種情況下,項目管理實施小組的組織并不十分明確,各職能部門均承擔項目的部分工作,而涉及職能部門之間的項目事務和問題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處理和解決,在職能部門經理層進行協(xié)調。這就是項目的職能組織結構。
。2)項目型組織結構
在項目型組織結構中,每一個工作部門同樣只有唯一的一個上級領導或上級部門,即上下級之間是直線型的領導與被領導的權責關系,一級服從一級,上級工作部門在所管轄的范圍內對直接下級具有直接的指揮權,下級部門必須絕對服從。項目型組織結構中的工作部門一般是按項目綜合設置的,部門主管人員(項目管理)要監(jiān)管各種管理業(yè)務,一切由個人決定。項目型組織結構中的每一個工作部門,只有唯一的上級領導部門,它的最大優(yōu)點是可以防止產生多源指令、政出多門。對一個工作部門來說,可以避免接受多個相互矛盾指令的情況。所以,在有些按項目型組織結構建立系統(tǒng)的組織中,每一工作部門內的負責人只設正職,不設副職,以保證權力的唯一性。項目型組織結構的缺點是工作部門的負責人責任重大,往往要求其是全能式的人物;組織內橫向聯(lián)系及相互協(xié)作少,缺乏合理分工,專業(yè)化程度低;系統(tǒng)中可能出現(xiàn)機構重復和資源閑置的現(xiàn)象;此外,項目組織結構是專為項目而建立的,由于項目的一次性特點使得這種組織形式具有不穩(wěn)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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