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編制單位要認真執(zhí)行有關的財務核算辦法,嚴肅財經紀律,實事求是地編制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做到編報及時,數(shù)字準確,內容完整。
建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組織領導,組織專門人員,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應積極配合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應在項目竣工后3個月內完成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工作。竣工財務決算未經批復之前,原機構不得撤銷,項目負責人及財務主管人員不得調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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