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股東的權利:
(1)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參加股東大會是股東參與公司經營決策的重要形式。股東可親自參加,也可委托代理人參加。委托代理人參加時須有持有股東書面委托授權。
。2)參加表決的權利。股東對股東大會提出的議案具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根據(jù)平等原則,一般情況下的表決權為一股一票制,這也是股東參與公司經營的重要內容。
。3)股票轉讓權。股票市場上大量股票自由轉讓流通,體現(xiàn)了股東對其持有的股票具有自由轉讓的權利。但這種轉讓必須符合股票上市和轉讓的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的規(guī)定,符合股票轉讓交易的規(guī)定程序。
(4)股息紅利分配的要求權。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取得公司的分紅。
。5)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權。當公司解散清算后若有剩余財產,股東有權按持股比例進行分配。普通股股東在公司清算分配的程序中列在最后。
。6)對公司事務的質詢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對公司的賬務、經營狀況等進行質詢并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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