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的種類
照明按作用可分為正常照明、事故照明、警衛(wèi)值班照明、障礙照明、彩燈和裝飾照明等。
正常照明
正常照明主要是滿足生產、生活的需要。正常照明有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等三種:
。1)一般照明:不考慮局部的特殊需要,為整個被照場所而設置的照明。這種照明的照度一般都要求很均勻,又稱為一般均勻照明。其燈具懸吊在頂棚上,距工作面有足夠的高度。當采用氣體放電燈作為一般照明的光源時,其照度一般低于301x;
(2)局部照明:在工作地點附近設置照明燈具,以滿足某一局部工作地點的照度要求。局部照明有固定式和可移動式兩種。為了避免直射眩光,局部照明的燈具一般采用深照型燈具,如臺燈、車床的工作燈等;
。3)混合照明: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共同組成的照明。兩者搭配要適當,混合照明中一般照明的照度應不低于混合照明總照度的5%-10%,并且其最低照度不小于20lx.否則,過低的一般照明和過高的局部照明會造成背景與工作面的亮度對比相差很大而產生不應有的眩光,引起視覺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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