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物業(yè)與不相隸屬的單位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向有關部門(如派出所、居委會)、業(yè)主委員會或其他單位等聯系工作時,要用“函”這個文種。比如,A物業(yè)公司想去B物業(yè)公司參觀學習,要用書面形式表明,就要用“函”。“函”是外行文或平行文。
函可分為以下五種:告知函、商洽函、詢問函、答復函和請求批準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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