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評估機構的資質分為一級和二級
從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29號)中了解到,消防安全評估機構的資質分為一級和二級。
第十條 消防安全評估機構二級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法人資格,注冊資本二百萬元以上,場所建筑面積一百平方米以上;
(二)與消防安全評估業(yè)務范圍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和必要的技術支撐條件;
(三)注冊消防工程師八人以上,其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至少四人;
(四)健全的消防安全評估過程控制體系;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消防安全評估機構一級資質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消防安全評估機構二級資質三年以上,且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執(zhí)業(yè)行為記錄;
(二)注冊資本四百萬元以上,場所建筑面積二百平方米以上;
(三)與消防安全評估業(yè)務范圍相適應的設備、設施和必要的技術支撐條件;
(四)注冊消防工程師十二人以上,其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至少八人;
(五)健全的消防安全評估過程控制體系;
(六)申請之日前三年內從事過至少十項單體建筑面積三萬平方米以上的工業(yè)建筑、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評估活動;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