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一級消防工程師考點: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zhì)
2020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備考已開始,在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的3個科目中,《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是《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的基礎,所以建議大家先從《消防安全技術實務》開始復習!接下來,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小編為大家分享知識點“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zhì)”,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幫助!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zhì)
1.遇水或遇酸燃燒性
這是此類物質(zhì)的共同危險性。著火時,不能用水及泡沫滅火劑撲救,應用干沙、干粉滅火劑、二氧化碳滅火劑等進行撲救。其中的一些物質(zhì)與酸或氧化劑反應時,比遇水反應更劇烈,著火爆炸危險性更大。
2.自燃性
有些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zhì),如金屬碳化物、硼氫化合物,放置于空氣中即具有自燃性,有的(如氫化鉀)遇水能生成可燃氣體放出熱量而具有自燃性。因此,這類物質(zhì)的儲存必須與水及潮氣隔離。
3.爆炸性
一些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物質(zhì),如碳化鈣(電石)等,由于和水作用生成可燃氣體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其他
有些物質(zhì)遇水作用的生成物(如磷化物)除有易燃性外,還有毒性;有的雖然與水接觸,反應不是很激烈,放出熱量不足以使產(chǎn)生的可燃氣體著火,但是遇外來火源還是有著火爆炸的危險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