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合同法》,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對方( )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A.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B.同時投資的項目過多
C.喪失商業(yè)信譽
D.轉移財產以逃避債務
E.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答案】:ABDE
【建設工程教育網老師權威解析】: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yè)信譽;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參見教材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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