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50號)及《關于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暫停執(zhí)業(yè)、注銷注冊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標造函〔2008〕2號)和《關于造價工程師注冊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標造函〔2016〕8號)等有關規(guī)定,經審查,高麗娟等16位符合造價工程師機構外調入變更注冊條件(詳見附件),準予注冊?,F予公布。
福建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管理中心
2016年09月3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xiaoyanger
責任編輯:辛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