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為履行是指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合同當事人履行合同。
與合同轉讓不同,代為履行并未變更合同的權利義務主體,只是改變了履行主體。
《合同法》規(guī)定:(P36中)
1)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2)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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