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試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在核驗、受理舉報等過程中,考試行業(yè)主管部門或者考試機構要求考生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應積極配合、及時提交,不配合提交的取消考試成績。
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名單,將通過上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管理委員會網站()和上海建交人才網(http://jjrc.)進行公示。
考試違紀違規(guī)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15天后在上海建交人才網(http://jjrc.)“通知公告”欄目公示。
責任編輯:辛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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