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蒙古住建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二級造價師電子證書有關工作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二級造價師電子證書有關工作的通知
內建行函〔2022〕704號
各盟市(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呼和浩特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興安盟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通遼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滿洲里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各有關企業(yè):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電子證照跨地區(qū)、跨部門共享,持續(xù)提升政務服務標準化規(guī)范化便利化水平,現將進一步規(guī)范二級造價工程師電子注冊證書使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二級造價工程師電子注冊證書標準,自2022年12月15日起,二級造價師注冊證書更換電子證照底版并啟用個人簽名模塊(見附件1、2)。
未上傳個人簽名的二級注冊造價師,需于2023年2月28日前登錄內蒙古政務服務網,選擇二級造價師注冊資格認定個人簽名補錄事項進行簽名補錄。補錄期間,新舊底版電子證書均可正常使用。2023年3月1日起,二級造價工程師舊底板電子證書失效。
二、二級造價師應妥善保管個人電子證照,我廳推行“電子證”,如確需使用紙質版證書,由二級造價師本人打印電子證書后,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并簽署日期,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證書無效。
三、有關單位和個人可通過“蒙速辦”APP掃描電子證書上的二維碼,驗證證書真實性、查詢二級造價師注冊證書信息。
四、二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印章由持章人按照《關于印發(fā)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執(zhí)業(yè)印章編碼規(guī)則及樣式的通知》(建辦標〔2020〕10號)的有關規(guī)定自行刻制。
附件:1.二級造價師電子注冊證書示例及說明
2.二級造價師電子注冊證書式樣
2022年12月15日
注:該消息來源于內蒙古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具體附件內容可到官網下載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