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09:39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第七章 招標投標爭議的解決
7 .1招標投標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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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政府采購中招標投標質疑的要求
(2)招標投標質疑的時限要求 《政府采購法》第52條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
(3)可以進行招標投標質疑的內容 可以進行招標投標質疑的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招標文件、招標過程和中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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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政府采購中招標投標質疑答復的程序及要求
(1)質疑答復的時限要求 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3)不服招標投標質疑答復的處理 《政府采購法》第55條規(guī)定,質疑人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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