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6 10:21 來自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競爭性談判的組織程序:
1、成立談判小組,由采購人代表和專業(yè)領域的技術、經濟專家三人以上組成;
2、編制文件,明確談判程序及采購項目的具體結構形式、規(guī)格尺寸、外觀及五金件要求等事項;
3、邀請談判供應商,在相關方面有良好信譽的生產廠商中擇優(yōu)選擇4家供應商參加談判;
4、針對確定的談判對象發(fā)出談判文件;
5、在談判文件中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受理談判申請文件;
6、由談判小組與供應商分別談判,統(tǒng)一質量標準、技術參數、需求等;
7、供應商在統(tǒng)一的基礎上二次報價;
8、談判小組完成評估報告;
9、采購人確定成交供應商,發(fā)布成交結果公告,發(fā)出成交通知書;
10、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必要時向主管部門備案。
詢價小組由采購人的代表和有關專家共3人以上的單數組成;被詢價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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