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06造價師考試部分科目合格人員1.26-27領證
關于公布2006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的通知
根據(jù)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6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6]220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06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120 |
7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140 |
84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 |
100 |
60 |
100 |
60 |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 |
100 |
60 |
二、領證注意事項:
1、部分科目合格人員請于2007年1月26日—27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qū)唐山道52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單科合格證書。
2、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人員,由于人事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fā)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領證時間網(wǎng)上另行通知(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tjkpzx.com)。
3、考生本人領取單科合格證書,請出示準考證;單科累計合格者領取全科合格證書,還需出示歷年單科合格證書。
4、準考證丟失的,如本人知道報名序號,領取時請出示本人身份證;如不知道報名序號的,請先撥打96888222(移動用戶撥打:125902012)查詢報名序號,再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5、委托他人代領證書的,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并出示代領人身份證。單科累計合格者領取全科合格證書,還需攜帶歷年單科合格證書。
6、領取證書后,準考證和領取全科合格證書人員的單科證由考評中心收回。
7、證書費:每證7元。
8、領證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評中心
200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