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jīng)理部計量器具的保管、維護和保養(yǎng)
(1)計量器具的驗證、驗貨。
(2)對租用的或由甲方提供的計量器具,應附有該設備的有效期內檢定合格印、證方可以使用。如不具備時,該設備必須經(jīng)過檢定,證明合格后才能使用,記入《施工用檢測設備登記表》,并注“租用”或“甲供”標記。
(3)計量檢測設備應有明顯的“合格”、“禁用”、“封存”等標志,標明計量器具所處的狀態(tài)。
合格:為周檢或一次性檢定能滿足質量檢測、檢驗和試驗要求的精度。
禁用:經(jīng)檢定不合格或使用中嚴重損壞,缺損的。
封存:根據(jù)使用頻率及生產經(jīng)營情況,暫停使用的。
(4)檢測器具應分類存放、標識清楚,針對不同要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封存的計量器具重新啟用時,必須經(jīng)檢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對電容類儀器、儀表,應經(jīng)常檢查絕緣性能和接地,對長期不使用的電器儀表要定期檢查、通電、排潮、防止霉爛。
(6)精度較高,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的計量儀器設備,應由具備相應資格的技術工人合理使用,用畢遵照該設備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做好維護、保養(yǎng)工作。
(7)計量檢測設備在安裝和搬運過程中,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避免準確度偏移,確保符合規(guī)定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