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工程師《技術》復習資料:指示標志設置原則
設置原則
?。?)公共建筑、人防工程,乙、丙類高層廠房中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合用前室,避難層,消防控制室,自備發(fā)電機房,防煙排煙機房。消防水泵房、觀眾廳、展覽廳、商業(yè)營業(yè)廳、餐廳、演播室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地下室,設有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以及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走道長度超過20 m的內走道,地下汽車庫與多層汽車庫內應設應急照明。
?。?)商場、影劇院、娛樂廳、體育館、醫(yī)院、飯店、旅館、高層公寓和候車室大廳等人員密集的公開場所的緊急出口、疏散通道外,地下汽車庫與多層汽車庫內的疏散通道與出口,層間錯位的樓梯間,大型公共建筑的光感應自動門或360°旋轉門旁設置的一般平開疏散門應設置疏散指示標志。遠離出口的地方,應將“出口”標志與“疏散通道方向”指示標志聯(lián)合設置,箭頭需指向通往出口的方向。
?。?)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單向門必須在門上設置“推開”標志,在其反面應設“拉開”標志。疏散門應設“禁止鎖閉”標志。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道的醒目處應設“禁止阻塞”標志。
?。?)除二類居住建筑外的高層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處、人防工程的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彎處、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影劇院、體育館、多功能禮堂、醫(yī)院的病房等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門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