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級建造師《建筑》:架體穩(wěn)定
架體穩(wěn)定
1、門架的內(nèi)外側均應設交叉支撐,其尺寸應與門架間距相匹配,并與門架立桿鎖牢。
?。?)連墻件的設置:架高45m以下時,垂直≤6m,每兩層設一處,水平≤8m;架高45~60m時,垂直≤4m(每層設一處),水平≤6m,并應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
?。?)水平架的設置要求:架高45m以下時,每兩步門架設置一道;架高45~60m時,水平架應每步門架設置一道。(當采用掛扣式腳手板時,可不設置水平架)。
2、連墻件的設置應按規(guī)定間距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不得漏設。連墻件應采用剛性作法,其承載力不小于10kN,,靠近門架橫梁設置。腳手架轉角處及一字型或非閉合的腳手架兩端應增設連墻件。
3、剪刀撐設置要求:
?。?)腳手架高超過20m,應在腳手架外側每隔4步設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閉合圈。剪刀撐沿腳手架高度與腳手架同步搭設。
?。?)剪刀撐寬度為4~8m,與地面夾角45~60.
?。?)剪刀撐接長采和搭接,搭接長度應≥50cm,用兩個扣件扣牢。
4、腳手架搭設應與主體高度相適應,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最上層連墻點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腳手架隨搭設隨校正垂直度,沿墻面縱向垂直偏差應≤H/600及50mm(H為腳手架高度)。應該嚴格控制首層門加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門架立桿在兩個方向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內(nèi),頂部水平偏差控制在5mm以內(nèi)。安裝門架時,上下站架立桿對齊,對中偏差不應大于3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