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知識點:損失的工作時間
損失的工作時間包括多余工作、停工、違背勞動紀律所消耗的工作時間和低負荷下的工作時間。
1、機器的多余工作時間,一是機器進行任務內和工藝過程內未包括的工作而延續(xù)的時間。如工人沒有及時供料而使機器空運轉的時間;二是機械在負荷下所做的多余工作,如混凝土攪拌機攪拌混凝土時超過規(guī)定攪拌時間,即屬于多余工作時間。
2、機器的停工時間,按其性質也可分為施工本身造成和非施工本身造成的停工。前者是由于施工組織得不好而引起的停工現(xiàn)象,如由于未及時供給機器燃料而引起的停工。后者是由于氣候條件所引起的停工現(xiàn)象,如暴雨時壓路機的停工。上述停工中延續(xù)的時間,均為機器的停工時間。
3、違反勞動紀律引起的機器的時問損失,是指由于工人遲到早退或擅離崗位等原因引起的機器停工時間。
4、低負荷下的工作時間,是由于工人或技術人員的過錯所造成的施工機械在降低負荷的情況下工作的時間。例如,工人裝車的砂石數(shù)量不足引起的汽車在降低負荷的情況下工作所延續(xù)的時間。此項工作時間不能作為計算時間定額的基礎。
